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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重庆2011年初试点房产税 沪拟按人均面积

2010-12-08 09:36:59来源:来源:新京报 作者:杨华云 2010年12月08日08:27 浏览:2264我要评论(7)
     ■关注房产税

  贺铿:房产税应在明年推出

  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称要让人“养不起多余住房”

  本报讯(记者张静)近日,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在“第五届中国全面小康论坛”上表示,房产税应在明年出台。

今年4月以来,中央进行了两轮楼市调控。多家房产研究机构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,国内房价再现上升势头。

 

  当日,在回答明年是否会出台第三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时,贺铿表示,房产税应在明年推出。其指出,房产税虽然对增量房和存量房都要征税,但旨在控制房价和抑制炒房,“在制度安排上,要让中等以上收入者通过按揭等方式买得起基本住房,但是养不起多余的住房。”

  贺铿还指出,实行房产税要注意两个问题,一方面是不应当增加一般居民的负担,确定一个恰当的免税或者退税的标准;另一方面,税率不宜过低,应当达到有效遏制投机和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的目的。

  试点征房产税沪拟按人均面积

  本报讯据《新闻晚报》报道在部分城市房价开始出现反弹之势时,备受争议的房产税终于有了进一步的进展。

 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,房产税将于2011年初试点,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《房地产税暂行条例》进行修订,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。据悉,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和重庆,而两座城市的试点方案也有很大差别。

  据介绍,从目前确定的思路,房产税将按人均面积为起征点。其中,重庆的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、别墅的征收,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。而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,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。

  消息称,设计中的房产税的税率为累进税率,房屋价值高、人均面积大的房屋其税率更高。按照早前披露的信息,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,税率初定在0.3%—0.4%。照此计算,一套总价300万元的住宅,年缴房产税12000元左右。

  对于房产税,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至少有三大好处:可以抑制房价增势;税收可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作用;政府多了财税来源,土地出让就会有所削落,开发商拿地热情也会受影响,“地王”频出现象有望缓解。

  ■楼市现状

  楼市调控上演“拔河赛”

  经历数次调控,房地产市场已出现积极变化。但是,量跌价滞的局面并未根本改变,通胀和流动性过剩双重压力袭来,加剧调控难度。

  像是一场特殊的拔河比赛,绳子的一端是频频发力的楼市调控政策,另一端是多元的房地产市场。

  以时间为坐标,从1月到4月再到9月,从限贷、限购到限外,从信贷、税收、住房保障、土地等,政策出台之密集,动用的政策工具之多前所未有。房价涨幅从1月的9.5%到2月份的10.7%再到3月份的11.7%,一路上扬。自6月起持续3个月的环比涨幅为零,炒房和投机性购房等不合理住房需求得到初步抑制,但是进入9月,房价环比再度增长。

  面对当前量低价平,甚至一些地方房价上涨有卷土重来危险的新形势,房地产市场调控仍需深化。

  每次调控政策出台,就会带来一段时期的观望,然而经过几个月的调整,房价依然在高位徘徊,购房者预期发生变化,再次涌向市场,房价随着成交量的上升而反弹。

  能否改变旧有的局面重演,关键在于对一些新老问题能否有突破性的解决:住房保障滞后,大量需求只能在商品房市场释放,调控腾挪余地小。过分依靠房地产业带动经济增长和地方财政增收,调控执行力打折扣。国内外多重因素交织,调控难扼房地产业“资金”咽喉。

  据新华社电 本组稿件采写/本报记者杨华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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